對管理評審的理解與應用
2021-9-4 18:36:06 點擊:
在某認證服務有限公司組織的 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學習會上,有些審核員對標準關于內部審核、管理評審的理解和應用的認識不一致,有的審核員認為:內部審核可以外包,而一個組織的年度總結不能作為管理評審。筆者對此有不同的理解和認識。
一、對標準要求及使用指南應全面理解
首先,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標準9.2內部審核,沒有“可外包”的內容,標準附錄A本標準的使用指南,A.9.2 內部審核,“組織可通過創建過程將內部審核員的審核角色從其日常承擔的職責中分離出來,或者使用外部人員承擔內部審核職能,以建立內部審核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指南只是說可使用外部人員,沒有使用“外包”的概念,不應將“使用外部人員”理解為“外包”。必要時,可借助外部人員或技術專家的幫助,即使全部使用外部人員進行內部審核,也一定是在企業的組織下進行,更不會對內部審核的外包進行驗證驗收。所以,“使用外部人員”不應與內部審核外包劃等號。審核實踐中,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不能將使用外部人員進行內部審核理解或解釋為內部審核的外包,更不宜引導企業對內部審核進行外包。
對管理評審的理解和實際應用作進一步分析討論。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 5001-2020)9.3:“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9.3管理評審有同樣的要求。
一個企業的年度總結是不是管理評審,或者說管理評審是否可以與企業的年度總結相結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規范的企業的年度總結很可能不夠全面,甚至與管理評審不沾邊。然而,大多數比較規范的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一年一度的年度工作總結是企業非常規范的一次重大活動,是對企業一年來各項工作(包括黨政工團、生產經營、產值收入、質量技術創新、安全環保、財務人事管理等,總結取得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或不足)進行系統的全面的總結(管理評審輸入),召開企業全體職工大會,企業領導講話、做工作總結報告(有時上級派員參會等),并部署下年度工作,明確指導思想、發展思路、目標任務、重點工作、重點任務、重大舉措,涉及企業文化建設、產業調整、制度建設,基礎設施、人才等資源、環境的改善、技術創新等決策和舉措(管理評審輸出)。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領導講話形成企業文件下發(并報送上級機關),要求全體職工學習并貫徹落實,各部門按照企業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報告的精神制定部門下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落實企業領導做出的決策和改進決定。這樣的年度總結是一次完全符合三體系(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要求的管理評審,也可以說是一次全面的、典型的管理評審。不能因為年度總結里沒有使用標準的語言、沒有按照標準條款的順序(形式和教條)進行總結就不是管理評審了。
即使一個企業的年度總結沒有完全包括標準對管理評審要求的內容也是一次管理評審。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 T 45001-2020)附錄 A 本標準的使用指南A9.3:“9.3a)至g)所列出的議題不必在一次管理評審中都得到處理;組織應確定何時和如何處理管理評審議題”。何時和如何處理管理評審議題呢?ISO 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16)附錄A 本標準的使用指南提供了解釋性說明,A9.3管理評審“不必對詳盡信息進行徹底評審。管理評審的主題不需要全部評審完,評審可在一段時期內開展,并可成為定期安排的管理活動的一部分,例如:董事會議或運營會議;它不需要成為一項單獨的活動。” GB/T 19002-2018《質量管理體系GB/T 19001-2016 應用指南》的9.3.1“為使管理評審增值并避免多次重復召開會議,管理評審的時間可與其他業務活動安排(如戰略策劃、經營策劃、年度會議、運營會議、其他管理體系標準的評審)保持一致”。在企業實際的管理活動中,大中型企業還有定期或不定期的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凡是做出了與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改進決定的會議,都是管理評審的證據之一,都可以作為認證審核的樣本。
二、結合實際應用,避免貫標“兩張皮”現象
除了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再參考一下其他管理體系標準對管理評審的解釋和使用指南。2014年4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發布了《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試行),其中附錄B(資料性附錄),實施指南B.6.6管理評審:“管理評審所采用的形式應適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可與企業其他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和例行的年終總結活動相結合”。之后,2017年陸續發布了國家標準:《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GB/ T 23001-2017)、《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GB/T 23002-2017)實施指南的9.6管理評審,標準同樣強調了管理評審的形式應適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可與組織其他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和例行的年終總結活動相結合。企業的年終總結是例行的活動,也是國內大多數企業的慣例。筆者認為,大多數企業的年度總結是最有效的、最全面的管理評審,也是避免貫標“兩張皮”最有效的形式。
一、對標準要求及使用指南應全面理解
首先,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45001-2020)標準9.2內部審核,沒有“可外包”的內容,標準附錄A本標準的使用指南,A.9.2 內部審核,“組織可通過創建過程將內部審核員的審核角色從其日常承擔的職責中分離出來,或者使用外部人員承擔內部審核職能,以建立內部審核的客觀性和公正性。”指南只是說可使用外部人員,沒有使用“外包”的概念,不應將“使用外部人員”理解為“外包”。必要時,可借助外部人員或技術專家的幫助,即使全部使用外部人員進行內部審核,也一定是在企業的組織下進行,更不會對內部審核的外包進行驗證驗收。所以,“使用外部人員”不應與內部審核外包劃等號。審核實踐中,認證機構和認證人員不能將使用外部人員進行內部審核理解或解釋為內部審核的外包,更不宜引導企業對內部審核進行外包。
對管理評審的理解和實際應用作進一步分析討論。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4 5001-2020)9.3:“最高管理者應按策劃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9.3管理評審有同樣的要求。
一個企業的年度總結是不是管理評審,或者說管理評審是否可以與企業的年度總結相結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規范的企業的年度總結很可能不夠全面,甚至與管理評審不沾邊。然而,大多數比較規范的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一年一度的年度工作總結是企業非常規范的一次重大活動,是對企業一年來各項工作(包括黨政工團、生產經營、產值收入、質量技術創新、安全環保、財務人事管理等,總結取得的業績和存在的問題或不足)進行系統的全面的總結(管理評審輸入),召開企業全體職工大會,企業領導講話、做工作總結報告(有時上級派員參會等),并部署下年度工作,明確指導思想、發展思路、目標任務、重點工作、重點任務、重大舉措,涉及企業文化建設、產業調整、制度建設,基礎設施、人才等資源、環境的改善、技術創新等決策和舉措(管理評審輸出)。年度工作總結報告、領導講話形成企業文件下發(并報送上級機關),要求全體職工學習并貫徹落實,各部門按照企業領導講話/工作總結報告的精神制定部門下年度目標和工作計劃、落實企業領導做出的決策和改進決定。這樣的年度總結是一次完全符合三體系(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要求的管理評審,也可以說是一次全面的、典型的管理評審。不能因為年度總結里沒有使用標準的語言、沒有按照標準條款的順序(形式和教條)進行總結就不是管理評審了。
即使一個企業的年度總結沒有完全包括標準對管理評審要求的內容也是一次管理評審。ISO 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 T 45001-2020)附錄 A 本標準的使用指南A9.3:“9.3a)至g)所列出的議題不必在一次管理評審中都得到處理;組織應確定何時和如何處理管理評審議題”。何時和如何處理管理評審議題呢?ISO 14001:2015《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16)附錄A 本標準的使用指南提供了解釋性說明,A9.3管理評審“不必對詳盡信息進行徹底評審。管理評審的主題不需要全部評審完,評審可在一段時期內開展,并可成為定期安排的管理活動的一部分,例如:董事會議或運營會議;它不需要成為一項單獨的活動。” GB/T 19002-2018《質量管理體系GB/T 19001-2016 應用指南》的9.3.1“為使管理評審增值并避免多次重復召開會議,管理評審的時間可與其他業務活動安排(如戰略策劃、經營策劃、年度會議、運營會議、其他管理體系標準的評審)保持一致”。在企業實際的管理活動中,大中型企業還有定期或不定期的黨委會、黨政聯席會、職工代表大會等,凡是做出了與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改進決定的會議,都是管理評審的證據之一,都可以作為認證審核的樣本。
二、結合實際應用,避免貫標“兩張皮”現象
除了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再參考一下其他管理體系標準對管理評審的解釋和使用指南。2014年4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發布了《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試行),其中附錄B(資料性附錄),實施指南B.6.6管理評審:“管理評審所采用的形式應適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可與企業其他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和例行的年終總結活動相結合”。之后,2017年陸續發布了國家標準:《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要求》(GB/ T 23001-2017)、《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實施指南》(GB/T 23002-2017)實施指南的9.6管理評審,標準同樣強調了管理評審的形式應適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并可與組織其他管理體系的管理評審和例行的年終總結活動相結合。企業的年終總結是例行的活動,也是國內大多數企業的慣例。筆者認為,大多數企業的年度總結是最有效的、最全面的管理評審,也是避免貫標“兩張皮”最有效的形式。
- 上一篇:高軟科技順利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2021/9/4
- 下一篇:可靠性管理體系認證 2021/9/4